蒲安臣条约
又称中美《天津条约续增条约》,也称《中美续增条约》。1868年(同治七年)清政府派遣卸任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,率领使团前往美国和欧洲各国办理交涉。蒲安臣抵美后,于7月28日(六月九日)擅自与美国国务卿西华德在华盛顿签订该约,共八条,主要内容为:中国于原订贸易章程外,欲与美国商民另开通商行船之路各事,均得自订章程,但不得违反原约规定;清政府得在美国各埠设置领事,美国按照各国例予以优待;两国侨民在对方国内,都不得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;两国人民前往对方游历、居住,均照最惠待遇办理;两国人民均可在对方进入大小官学,并受最惠待遇,双方都得在对方设立学堂。这个条约是两个美国侵略分子炮制的,在“平等” “自主”等言词下,美国攫取了扩大掠买华工、加强文化、宗教侵略的权益。1869年11月23日(同治八年十月二十日)在北京互换批准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