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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族考

一卷。清俞樾(1821-1907)撰,俞樾字荫甫,号曲园,浙江德清人。清末著名学者,道光进士,任翰林院编修,河南学政。俞樾精《公羊》学,成《经说》十六卷,先后主讲于苏州紫阳、上海求志等书院,主杭州诂经精舍,经学大师章太炎即出其门下。著述五百余卷:《春在堂全书》、《群经平议》、《诸子平议》、《古书疑义举例》、《俞楼杂纂》等。此书即为《俞楼杂纂》的第九种。按:“九族”的含义,《尚书》古文家说与今文家说各不同,古文家称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共九族;今文家则认为九族是父亲四族、母亲三族、妻家二族。今文家立说是根据异姓有服丧之礼。汉代两大儒宗郑玄主古文家说法、许慎主今文家说。至唐代孔颖达撰《左传正义》则申述许说而驳斥郑注。俞樾则也认为今文家有道理,从许而不从郑。然而俞樾论证比孔疏更为精密。今文家九族:父族四种即:五属之内为一族。父亲的已出嫁的姐妹及其子女为一族、自己已出嫁的女儿及其子女为一族、自己的儿子及子女为一族。母族三种即:母亲的父姓一族、母亲的母姓一族、母亲的已出嫁的姐妹及其子女为一族。妻族两种即:妻之父姓为一族、妻之母姓为一族。俞樾则认为:天生万物只能有一个本源,因此人只从父为姓,不从母为姓。九族以母之父姓为族又以母亲的母姓为族,以妻家父姓为族又以妻家母姓为族,这样是“教天下二本。”俞樾认为:有父亲一族那么自家的兄弟姐妹都包括在内,有母亲的父母之族那么母亲的兄弟姐妹都包括其中。因此俞樾修正今文家之说而论定九族为:以高祖之族、曾祖之族、祖之族、父之族为父族四类,母亲的曾祖之族、母亲祖父之族、母亲的父亲之族为母族三类,以妻之祖父族、妻之父族为妻族二类。俞樾之说自出新意,缺少证据,但条理井然可备一说。存《俞楼杂纂》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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