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札记
一卷。清范尔梅撰。是书所记无甚深义,唯重订格致传。加上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”一句,后接“物有本末”四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五句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”五句,“子曰听讼吾犹人也”六句。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,而以表章《大学》正其错简的功劳归于程子。该书有雍正七年(1729)刊《读书小记》本。
一卷。清范尔梅撰。是书所记无甚深义,唯重订格致传。加上“所谓致知在格物者”一句,后接“物有本末”四句,“知止而后有定”五句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”五句,“子曰听讼吾犹人也”六句。斥姚江之取古本为谬,而以表章《大学》正其错简的功劳归于程子。该书有雍正七年(1729)刊《读书小记》本。
三篇。续 一篇。清纪大奎(1743-1822)撰。纪大奎,字向辰,号那慎斋。临川(今属江西临川)人。乾隆四十四己亥(1779)举人。曾任昌乐、福山、什邡等知县。撰有《老子约说》三篇,《续》一篇。清人研
六卷。宋林季仲(生卒年不详)撰。林秀仲字懿成,自号芦山老人,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宣和中进士。高宗时,赵鼎荐为召官,累迁吏部郎。时秦桧主和议,季仲引勾践事争之,大忤秦桧,被罢官。后官太常少卿,知婺州。
六卷。明陈钜昌辑刻,董其昌书。此帖为陈氏辑刻四种董书之一。明代以来,汇刻董氏书迹者日益增多,但往往失于鉴别,使得真伪共存一体。而陈氏与董其昌为姻亲,且所选刻书帖皆经董其昌加以鉴定,所以除董氏自刻本外,
八卷,首一卷,清周来贺修,卢元勋纂。周来贺字德生,江西南丰人,曾任桑植县知县。桑植县志创自乾隆十三年(1748)知县马奎,其稿无存。乾隆二十年(1755)知县钟人文续之,乾隆二十九年(1764)知县顾
四卷。明江盈科撰。盈科字进士,号绿萝山人。湖广桃源(今属湖南)人。万历二十年(1592)进士,官至四川提学副使。该书乃是采辑明代轶事的一部著作。内容分四纲十六目。一曰四维,分忠、孝、廉、节四目。二曰四
二卷。梅英杰(生卒年未详)撰。梅英杰,湖南宁乡人,字殿芗,清光绪间诸生,卒于民国初年。是书卷首有廖基棫序。序称:“殿芗好学深思,能划弃世俗切之学,专心于古人之文,而于桐城服膺尤笃。为文兢兢以义法自绳,
四卷。清白氏(生卒年不详)撰。白氏,号香室女士,直隶高阳人,教谕王棻之妻。此书刊于嘉庆四年(1799)。
一卷。汉蔡邕(132-192)撰。蔡邕字伯喈,陈留圉(今河南杞县南)人。东汉文学家、书法家。通经史、音律、天文,工篆、隶,著有《蔡中郎集》,已佚。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谓其各类著作“凡百四篇行于世”,其中
二册。不著撰人。此书不著时代,按其说考证,应在乾隆皇帝南巡之后。书分上下二册,上册以竹西芳径为顺序,列图二十四幅,下册以高咏楼为顺序,列图二十四幅。全篇共四十八幅图,上页说明,下页为图。所纪康熙、乾隆
四卷。隋代释慧远撰。慧远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诂所说经义记》条。《菩萨地持经义记》亦名《菩萨地持论》。此经记原本为五卷,各分上下。今所存有第三卷(下)、第四卷(上、下),第五卷(下)合为四卷。分别见诸续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