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吧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寄簃文存

寄簃文存

八卷。清沈家本(1840-1913)撰。沈家本,字子惇,别号寄惇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清法学家。光绪九年进士,历任天津知府,刑部左侍郎、法部右侍郎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任修订法律大臣、资政院副总裁。在职期间,整理考订中国古代法律资料;研读西方法律,成为当时中国积极引进资本主义法律的代表人物。清末颁行的《大清新律草案》及《大清现行刑律》即由他起草,还主持编制了《民事、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法院编制法》及民法、商法等。其著作编为《沈寄簃先生遗著》甲、乙两编及未刻书目《读律校勘记》等,另编有《沈碧楼全书》十二种。《寄簃文存》亦为法律之编,共为八卷:卷一为折、议、说,有《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》、《变通行刑旧制议》等;卷二为律目考;卷三为充军考;卷四为序,有《读例存疑序》、《裁判访问录序》、《政法类典序》等;卷五论故杀;卷六为论、书后、答,有《论诬指》、《论诬证》、《论附加刑》、《论没收》等;卷七为跋,有《万历大明律跋》、《广汇全书跋》;卷八为妇女离异律例偶笺。《寄簃文存》有宣统元年(1909年)铅字排印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新书

    见《心书》。

  • 防海新论

    十八卷。原题布希理哈撰,英国傅兰雅口译,金匮华衡芳笔述。希理哈始末不详。傅兰雅(1839-1928)为英国传教士。咸丰十一年(1861)被英国圣公会派至香港担任圣保罗书院校长。同治二年(1863)被清

  • 新修齐东县志

    八卷。清余为霖修,郭国琦等纂。余为霖字惕区,江西金溪人,顺治八年(1651)举人,康熙二十年(1681)任齐东知县。考齐东志,创自明正德十一年知县肖敬谏,再修于万历四十五年(1617)知县刘希夔,此志

  • 容春堂前集

    二十卷。《后集》十四卷。《续集》十八卷。《别集》九卷。明邵宝(1460-1527)撰。邵宝,字国贤,号二泉,江苏无锡人。成化二十年(1484)进士,授许州知州。弘治七年(1494)为户部员外郎,官至户

  • 典礼质疑

    六卷。清杜贵墀撰。杜贵撰字吉阶,别字仲丹,湖南岳州人,生卒年未详。该书考证古礼颇多新说。如说君亲重丧,限定服丧期是一般服丧期两倍的时间(即“再期”)。这是不合道理的:期丧十五月禫,再期或二十五月、或二

  • 南韵斋帖

    四卷。清荣郡王绵亿书。绵亿为荣纯亲王永琪之子,谥曰恪。永琪为清高宗乾隆皇帝之第五子。此帖于嘉庆时刻成。内容不按卷次,为《书七种》、《和御制诗》、《临米帖》、《〈孝经〉古本》、《临赵文敏〈兰亭〉》、楷书

  • 左传古本分年考

    一卷。清俞樾(详见《周易评议》撰。《春秋》经与《左传》原本各自为书,晋代学者杜预作《春秋经传集解》,将经传合而为一,分《左传》之文于经文之下。而《左传》之文本来就不是每年各一篇,往往一篇中有几件事,一

  • 留都武学志

    五卷。明徐伯征撰。徐伯征,字孺台,浙江海宁人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进士,天启三年(1623)任南京武学教授,后官至扬州府知府。本书乃作者任南京武学教授时所撰,记南京武学之建制、设官、职掌,以及有关

  • 老圆

    清俞樾(1821-1907)撰。俞樾,字荫甫,号曲园,浙江德清人。清代文学家,考据学家,戏曲家。道光进士,官至翰林院编修,河南提学使。著有《茶香室丛抄》、《续抄》、《小浮梅闲话》。其对小说、戏曲演变与

  • 古唐诗合解

    十二卷。清王尧衢(生卒年不详)选编。王尧衢,字翼云,长洲(今苏州市)人,生活于康熙、雍正年间。编者将古诗、唐诗选录合编予以笺释注解之,自谓“欲抉诗之原本以及流而得其全”。所选上古至唐古、近体诗及隋代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