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制评鉴阐要
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《资治通鉴》,凡七百九十八条,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7年)编次而成。弘历所批,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,改佥者占十分之七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此书时以为:“论世知人,无不抉微而发隐,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,辟史家诞妄之词,辨覆舛伪,折衷同异,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”,颇多溢美之词。而此书考订辽、金、元人名、官名、地名之误,则有一定的价值。
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《资治通鉴》,凡七百九十八条,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7年)编次而成。弘历所批,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,改佥者占十分之七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此书时以为:“论世知人,无不抉微而发隐,所谓斥前代矫诬之行,辟史家诞妄之词,辨覆舛伪,折衷同异,其义旨皆古人所未发”,颇多溢美之词。而此书考订辽、金、元人名、官名、地名之误,则有一定的价值。
七卷。附录一卷。清毛奇龄(1623-1713)撰。奇龄字大可,一字齐于,号西河,浙江萧山人。清学者,著有《分经集文集》、《经集》五十种。是书系奇龄嗣子与门生就其所著《经集》及有关《四书》的讲录汇集而成
一卷。明张翀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翀,字子仪,柳州(今广西柳州市)人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因痛恨严嵩父子专权乱政,而抗章劾之,结果被逮下诏狱拷讯,谪戍都匀。穆宗嗣位,召为吏部主事,
四卷。唐代释灌顶撰。灌顶生平事迹详见《大般涅槃经疏》辞条。《国清百录》一书,是在天台宗创始人智灭度后,先由沙门智寂搜访他的事迹笔札及其碑文等进行编集,因书未成而去世,遂由灌顶继续增撰而成。此录前有宋绍
一卷。明沈与文撰。沈与文自称姑余山人,生卒年与事迹则不详。此书所载画家最早从唐王维开始,至元代商琦,仅十九人。后附叶梦得《评画行》一篇,和文而为注。此书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收入存目。
十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考其章奏诸人名,乃陶澍、林则徐、陈銮等。以此可知修筑海塘之事,在道光之时。《修筑宝山海塘全案》清刻本。共十卷。首冠宝山海塘全图一幅,又列总目共分七类:谕旨章奏、文移详真、堤工木料、
一卷,清邓蘖撰。此书作者认为周易立义取象,皆有本原,故取周易与三坟书相互印证,欲弄清古人治易的沿革、思想。但其所据皆为伪书,故说虽新颖,但游谈无根。如其所据的三坟书,原书早已散佚,现今所见者都是后人伪
二卷。清代丁晏撰。丁晏字俭卿,一字柘堂,江苏山阳(今江苏淮安)人。道光举人,官至内阁中书,著有《颐志斋丛书》。此书是作者读子类、史类书籍时,摘录其中所谓“有益于身心之语”,撰成此书,故命名为《子史粹言
三十卷。清蒋溥等奉敕重编。雍正八年(1730)秋,尝订《乐善堂文钞》十四卷。至乾隆二年(1737),又取《文钞》所载存的部分文章,益以雍正十三年(1735)以前之文续著成《乐善堂文集》,以颁示海内,与
不分卷。清廖平(详见《左氏春秋杜注集解辨正》)撰。廖平是清末著名经学家、思想家,著述很多。此书为稿本,用红格竹纸抄写,每半页十一行,每行二十四字,小注双行,字数同。书法工整,点画不苟。封面左方有红签题
一卷。清张九钺撰。张九钺,字度西,号紫岘,湖南湘潭人,举人。早负才名,十三岁登石矶赋长歌,人称为太白后身。历官江西南昌及广东始兴知县,讲求农田水利坚持不懈。著有《陶园诗文集》、《历代诗话》、《晋南随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