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陆耀(?-1794)撰。陆耀,字朗夫,一字青来,吴江(今江苏吴江县)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中举人,做过多年地方官,官至湖南巡抚。作者编撰《甘薯录》旨在倡导、推广甘薯的种植,较为详细地论述了
十卷。清吴士模撰。士模字晋望,武进(今江苏武进县)人。此书略于训诂考订而详于诗义引申,以《诗序》为宗,而于后世学者之说,则多取清李光地《诗所》。卷首有李兆洛序,称士模少壮嗜学,至老弥笃,沉潜于程朱,而
一卷。明末清初人任光复撰。任光复,字廷贵,浙江会稽(今浙江绍兴市)人,生卒年月不详。明鲁王时任光复曾官太常寺卿,后降清,归里教授终老。《航澥遗闻》记顺治三年(1646)六月鲁王监国于台州,后死于金门,
一卷。明董沄(1457-1533)撰。董沄,字复宗,一字子寿,号罗石,浙江海盐人。以能诗而闻于江湖间。明嘉靖二年甲申(1524年),沄年六十八,始游会稽从王守仁讲学。诗友或阻之,沄曰:“吾从吾所好耳。
十七卷。清吴廷华(1682-1755)撰。廷华字中林,号东壁,初名兰芳,浙江钱塘人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举人,由中书舍人历官福建海防同治。乾隆初年被举荐修编《三礼》。杭世骏《榕城诗话》称廷华去官后
八卷。宋赵令畤(1051-1134)撰。赵令畤字景贶,又字德麟,自号聊复翁,又号藏六居士,宋太祖次子燕王德昭之后。哲宗元祐中签书颍州公事,时苏轼知颍州,与之来往甚密,日相唱合。苏轼获罪,受牵累被罚金,
二卷。小草斋稿一卷。明谢肇淛(1567-1624)撰。肇淛字在杭,福建长乐人。万历二十年(1592)进士,官至南京刑部主事、兵部主事、兵部郎中。历云南参政、广西按察使、布政使。著有《北河纪》、《纪余》
四卷。清于鬯(生卒年不详)撰。于鬯字香草,南汇(今属上海市)人。于氏于经子皆有论述,统名所著书曰《香草校书》、《香草续校书》。是书系《香草校书》之末四卷。依《说文》部次随文附说,广为征引清代注释《说文
一卷。宋陈洎(约1041年前后在世)撰。陈洎字亚之,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陈洎为陈师道之祖,皇祐中官至三司盐铁副使。洎工诗,有诗集一卷。此集仅诗12首,金侃跋语称“陆绳仲从宋人墨迹卷录出。
①十六卷,清高植纂修,沈锡三续修,罗为孝续纂。高植,字槐堂,浙江武康县人,乾隆十四年(1749)进士,十六年(1751)任德化县知县。官至松江府同知。沈锡三,浙江德清人,乾隆四十年(1775)任德化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