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辞条。《教诫新学比丘行护律仪》作于贞观八年(634),永徽元年(650)重修。共有二十三法,四百六十六条。第一目,入寺法;第二目,在师前立法;第三目,事师法;第四目,寺住法;第五目,院住法;第六目,房中住法;第七目,对大巳五夏、梨法;第八目,二时食法;第九目,食了出堂法;第十目,洗钵法;第十一目,护钵法;第十二目,入众法;第十三目,入堂布萨法;第十四目,上厕法;第十五目,于六时不得语笑法;第十七目,见和尚口梨得不起法;第十八目,见和尚口梨不得礼法;第十九目,看和尚闾梨病法;第二十目,敬重上座法;第二十一目,扫地法;第二十二目,用水法;第二十三目,人聚落法。该仪是集东汉以来诸威仪之大全,以诫新学,规行仪法、弘法延香。此仪在威仪规范科条方面具有很大价值,发挥了重要作用,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