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律通解
八卷。清沈光邦(生卒年不详)撰。沈光邦临海(今浙江临海)人,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。易道阴阳,律吕亦本阴阳,所以二者相互推衍,其道理可通。但易不是为律而作,律也不是为易而作,不能牵合为一。是书引律以合易,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。其所用以过揲之数,用九八而不用九六,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,于律义颇多抵牾。至于律管不用围径,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,也是自作聪明之笔。是书于《四库全书》存目。
八卷。清沈光邦(生卒年不详)撰。沈光邦临海(今浙江临海)人,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。易道阴阳,律吕亦本阴阳,所以二者相互推衍,其道理可通。但易不是为律而作,律也不是为易而作,不能牵合为一。是书引律以合易,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。其所用以过揲之数,用九八而不用九六,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,于律义颇多抵牾。至于律管不用围径,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,也是自作聪明之笔。是书于《四库全书》存目。
二卷。赞 一卷。清王照圆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照圆,字瑞玉,一字婉佺,福山(今属山东烟台)人,栖霞(今烟台)郝懿之妻。王照圆博涉经史,聪慧过人,与丈夫郝懿互为师友,当时著书家有高邮王父子与栖霞郝夫妇之称
二卷。清皮锡瑞撰。皮锡瑞在此书“自序”中说:“以阎征君之精核,攻古文犹用宋儒之说,其余郝、梅所批驳多不得要领。伪古文虽当罪而罪之不得当,宜检讨,为之负罪而称冤也。”然而认为毛奇龄的《古文尚书冤词》是为
十卷。宋李正民(约1127年前后在世)撰。李政民,字方叔,扬州(今江苏江都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政和二年(1112)进士。高宗时,为中书舍人,曾奉使通问隆祐太后。后守陈州,金人掳之北行。绍兴十二年(11
十三卷。明陆釴(1441-1490)撰。釴,字鼎仪,昆山(今属江苏昆山)人。其生评事迹详见《山东通志》。著有《山东通志》。此集共十三卷,诗五卷,文七卷,杂著一卷,集前者张时御序。时御在序中称其“华不近
四卷。清赵新撰。赵新字又铭。福建侯官人。咸丰壬子(1852)进士。官至陕西储粮道。著有《还砚斋全集》。此书不全。上经只注二十八卦,下经只注十一卦。注释以钦定《周易述义》为主要依据,每卦之下先列述义之说
二十五卷,首一卷。清崔允昭修,李培谦纂。崔允昭字又村,河北大名县人,乾隆二十八年(1848)恩科副举,历任潞城、曲沃、河泽等县知县,道光元年(1821)升任霍州直隶州知州。按霍邑旧为县,明洪武二年,始
一百三十卷。唐房玄龄(579-648)等撰。房玄龄,字乔,齐州临淄(今山东淄博市)人。隋末进士,后任秦王李世民王府记室,协助筹谋统一,取得地位,官至尚书左仆射,监修国史,后封为梁国公。《晋书》是官修史
一卷。明末清初人程正揆撰。程正揆初名程葵,字端伯,号鞠陵,又号清溪道人,湖北孝感人,为明崇祯进士、翰林,书画家。程正揆弘光时以谕德降清,授光禄寺丞,官至工部侍郎。著有《清溪遗稿》、《读书偶然录》。《甲
五卷。北宋李上交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上交,赞皇(今属河北)人。生平事迹不详。据钱曾《读书敏求记》记载,李上交退寓钟陵以后,搜寻近史及小说、杂记之类,共五百余事,分为五卷,以其掇录近事之元始,故定书名为
十六卷。清洪亮吉(1746-1809)撰,洪亮吉,字君直,又字稚存,号北江。清代江苏阳湖(今常州)人,乾隆进士。授翰林院编修,后任贵州学政,购经史置各书院,黔士自是治经。嘉庆初,命在上书房行走。以直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