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说唐演义后传》。
十一种,七十八卷。清谭献(1832-1901)编撰。谭献原名廷献,字仲修,号复堂。同治年间举人,官至含山知县。擅长诗文,对声病之说尤有研究,著作有《复堂类稿》四种二十六卷,含文四卷、诗十一卷、词三卷、
五卷。清葛其仁撰。其仁字元肫,一字铁生,江苏嘉定人。嘉庆己卯(1819年)举人,官歙县教谕。是编葛氏自序云:“不揆梼昧,为之博采传注,旁及群籍,审其义趣,明其指归;或有未寤,姑从阙如,惧穿凿也。今世所
无卷数。明胡爌(详见《拾遗录》条)撰。此书仿《温公家规》、《吕氏乡约》之意,采辑旧文,排纂成编。内容非常浅显,大概为中人以下而作也。有明刊本。
十六卷。是书题董喆、陈枚纂辑。董喆字二吉,江西金溪(今江西金溪)人。陈枚字简侯,浙江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。董喆先成备解稿本,寄陈枚参订,而陈枚也纂有《正汇合解》,互为参证,而成是书。卷首有宋衡序及董喆
一卷。清丁晏(详见《孝经述注》)撰。是书博采孝经本文散见于古籍者,言孝经者,有《吕氏春秋》、陆贾《新语》、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、司马迁《史记》、刘向《说苑》、桓宽《盐铁论》、班固《汉书》、王符《潜夫论》
四卷。后录四卷。清孙之騄(详见《尚书大传》)撰。《晴川蟹录》是一部记载蟹品以及关于蟹的诗文、故事的书。全书分为四门:分别是谱录、事录、文录、诗录。《后录》也分为四门:分别为事典、赋咏、食宪、拾遗。两书
四十二卷。明于慎行(1545-1607)撰。于慎行,字可远,更字无垢,今山东省东阿县人。隆庆进士,官至东阁大学士。慎行学贯百家,明习典故,文学已为时冠。有《读史漫录》、《谷城山馆诗集》等。此书乃其所作
四卷。李逊之(生卒不详)撰。李逊之,字肤公,号江上遗民。江阴(今江苏江阴)人,一说武进(今江苏常州)人。明末大臣李应升子。继承家学,入清不仕。著有《李忠毅公家谱》。《崇祯朝纪事》,编年体史书。取材邸报
七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徐天麟在书前序中言元代往往随事立法,各代各时所颁布之律令条例繁多,官民难以尽知。此书乃留心法律者抄集法律案牍而成,前列“诏敕”,共分官制、吏员、公牍、礼仪、学校、僧道、户役、田产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