汝南遗事
四卷。元王鹗(1190-1273)撰。鹗字伯翼,曹州东明(今属山东)人。金正大进士,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。金已降元,官至翰林学士承旨,制诏典章,皆所裁定。是书为蔡州(今河南汝南)被围时所作,故名。所记始天兴二年(1233)六月,迄三年正月,随日编载,有纲有目,共一百零七条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云:“皆所身亲目击之事,故纪载最为详确。”元修《金史·哀宗本纪》及乌古论稿、完颜仲颜、张天纲等传,皆全采用此书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(自《永乐大典》辑出),有《畿辅丛书》本等。
四卷。元王鹗(1190-1273)撰。鹗字伯翼,曹州东明(今属山东)人。金正大进士,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。金已降元,官至翰林学士承旨,制诏典章,皆所裁定。是书为蔡州(今河南汝南)被围时所作,故名。所记始天兴二年(1233)六月,迄三年正月,随日编载,有纲有目,共一百零七条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云:“皆所身亲目击之事,故纪载最为详确。”元修《金史·哀宗本纪》及乌古论稿、完颜仲颜、张天纲等传,皆全采用此书。有《四库全书》本(自《永乐大典》辑出),有《畿辅丛书》本等。
十卷。首一卷。清朱次琦(1806-1881)撰。朱次琦,字子襄,号稚圭。咸丰间以进士知襄陵。旋隐居九江乡。以启迪后世为务,学者称为九江先生。工八法。晚年生病时,尽燔其稿,人得其寸纸只字,珍以为宝。著有
十卷,末一卷,清陆陇其修,傅维樗纂。陆陇其(1630-1692),初名龙其,字稼书,人称当湖先生,浙江平湖县人。康熙九年(1670)举进士,十四年(1675)为嘉定知县。为政清简。二十二年(1683)
六十卷。清郑玉臣(生卒年不详)编。王臣字慎人,一字兰陔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乾隆六年(1741)拔贡生,官至兰州知府。著有《兰陵诗话》、《莆风清籁集》。此集为地方诗总集。共六十卷,所选兴化一地,从唐代
三十二卷。清许梿撰。许梿,见前条。是书为《刑部比照加减成案》的续编,体例一如其旧:卷一至卷五为名例、兵律邮驿,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,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,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,卷二十三至二十六
十七卷。余话七卷。清杭世骏(1696-1773)撰。世骏字太宗,号董浦,浙江仁和(今杭县)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以举人召试博学鸿词,授职编修。博闻强记,万九沙以之比为郑渔仲,著有《鸿词所业》。自以
十卷。清斐景福(约1899前后在世)撰。斐景福,字伯谦,安徽霍邱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,官广东南海县知县。光绪二十年(1894)后,每遇兴革要政,景福之言举足轻重。因为同官所嫉,被
五卷。旧本题宋胡舜陟撰,实即舜陟命其子胡仔作。胡仔字元任,号苕溪渔隐,南宋徽州绩溪(今属安徽)人。后流寓吴兴(今属浙江),生卒年不详。历任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、知晋陵县等职。晚年著有《苕溪渔隐丛话》。《
见《说唐演义后传》。
二卷。清惠栋撰。此书对于古文孔传主异义。比如“平章百姓”一条,《尚书大传》作“辩章”,《史记》作“便章”;而下文“平秩”中的“平”字,《大传》作“便”,郑玄也作“便”,“便”与“辨”同音。然而《毛诗》
四卷。清胡咏鸾撰。胡氏生平不详,参见《篆文通检》。《说文》所收九千余字,竟无汉姓“刘”字,经典之字亦多未录,致使后儒聚讼纷纭,或谓某字为补所当补者,或谓某字为补所不当补者。从六书本有假借一书观之,补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