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鼓文正误
二卷。明陶滋(?-1536)撰。陶滋字时雨,绛州(今山西新绛县)人。正德九年(1514)进士,授行人,嘉靖初官兵部郎中。陶氏认为薛尚功、郑樵、施宿等石鼓训释颇多讹误,遂亲至太学石鼓旁,抉剔刻文,一一校定而成此书。因石鼓年久字迹漫漶,不免亦有揣摩之处,不尽可据。其后序踵杨慎之说,谓曾见苏轼摹本六百一十一字,亦不足信。《四库提要》据两淮马裕家藏本著录于《存目》中。
二卷。明陶滋(?-1536)撰。陶滋字时雨,绛州(今山西新绛县)人。正德九年(1514)进士,授行人,嘉靖初官兵部郎中。陶氏认为薛尚功、郑樵、施宿等石鼓训释颇多讹误,遂亲至太学石鼓旁,抉剔刻文,一一校定而成此书。因石鼓年久字迹漫漶,不免亦有揣摩之处,不尽可据。其后序踵杨慎之说,谓曾见苏轼摹本六百一十一字,亦不足信。《四库提要》据两淮马裕家藏本著录于《存目》中。
七种,十卷。清梁启超(1873-1929)撰辑。梁启超字任公,广东新会人。丛书收其自撰《时务学堂学约》五卷、《读春秋界说》一卷、《幼学通议》一卷、《读孟子界说》一卷、《读西学书法》一卷,以及康有为《长
八卷。明粟可仕修,檀芳邃、王命新纂。粟可仕,任丘县人,举人出身,万历三十六年(1608)任汶上县知县。檀芳邃,邑人,进士出身,历任户部主事。王命新,邑人,历任南京尚宝寺卿。万历三十六年,粟可仕宰汶上县
八卷。清魏枢撰。魏枢字又弼,一字慎斋,承德人。雍正八年(1730)进士,官任永平府教授。乾隆元年(1736)荐举博学鸿词,未及试而卒。此书采用王弼本,将朱子的《本义》列于前,而将魏枢自己的意见附于后。
五十四卷。清鄂辉等奉敕撰。乾隆六十年(1795)正月,贵州爆发了石柳邓、石三保等领导的苗民起义,历时一年许,后被官府镇压。此书详述了这次苗民起义发生、发展的经过及清政府善后措施。有武英殿聚珍版行世。
十七卷。附录四卷。明崔铣(1478-1541)撰。崔铣,字仲凫,一字子钟,亦字后渠,安阳(今属河南)人,弘治十八年(1505)进士,授编修,历官国子监祭酒,礼部右侍郎。著有《文苑春秋》、《晦庵文钞续集
三卷。明末清初周亮工(1612-1672)撰。亮工字元亮,号栎园,河南祥符(今开封市)人。明崇祯进士,授监察御史。入清后任户部右侍郎等职。著有《赖古堂集》、笔记《因树屋书影》等。亮工喜集印章,且工于鉴
一卷。魏何晏(190-249)撰。晏字平叔,南阳宛(今河南南阳)人。魏著名玄学大师。官至尚书。著作有《道德论》、《无名论》、《无为论》等。魏正始中,晏与孙邕、郑冲、曹义、荀等共集《论语》诸家训注,名为
十卷。明顾从义编撰。顾从义,字汝和,上海人。嘉靖中,授中书舍人,直文华殿。隆庆初,以预修国史成,升大理寺评事。此书乃《淳化阁帖》的释文。在前人考证的基础上,辨其伪谬,析其异同。依阁帖原本的次序,编辑成
一卷。编者未详。此书记骆秉章(详见《骆文忠公年谱》)事迹,系合李光廷所撰骆氏行状,苏廷魁所撰神道碑铭而成。前有谕祭文及谕祀京师贤良祠祭文。此书有同治年间刊本。
六卷。《余集》一卷。清顾炎武(1613-1681)撰。顾炎武初名绛,字宁人,居亭林镇,号亭林。江苏省昆山人。明诸生,性耿介绝俗。“国朝称学有根柢者,以顾炎武为最”(《亭林文集》序)。顾炎武曾周览名山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