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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石经毛诗考异

二卷(愚谷丛书本)。清吴骞撰。骞字兔床,浙江海宁人。著有《诗谱补正后订》、《陶靖节诗注》、《谗书》、《国山碑考》、《阳羡名陶录》等。此书分上下两卷,前有自序,次为嘉庆九年陈鱣序。据自序,所据之本是从吴中黄丕烈处传抄而来。卷中有广仁义塾图记,其源系出于武林黄树谷先世所藏,与各家所据此考正之本并同。卷中校记,上卷自《鹊巢》章起,至《驺虞》章止。下卷自《柏舟》章起,至《二子乘舟》章止,一依蜀石经原刻的次序。每卷之中,每章为一段落,以汲古阁毛氏刊本为主,单行以大字书写其经、序、传、笺之文于前,而以蜀石经中与毛刊本不同的字句,双行注之于下,再引《经典释文》、《唐石经》、《七经考文》中与蜀石经相同的字句,附列于后,作为旁证。只校异同,不加订正。按,据蜀石经毛诗残本考证其与古今各本异同的人及著作,有严杰的《蜀石残本毛诗考证》,王昶《金石萃编》中的“后蜀石经残本”,冯登府《石经补考》中的“毛诗残本”,不止吴氏一人。吴氏此书仅校以汲古阁本,证以《经典释文》、《唐石经》、《七经考文》。没有考订,也很少校勘,与各家之作相比,王氏校记之后申以总论,冯氏则遂条之后附以案语,逐字逐句一一订正,严氏则详于考证。吴氏此作,实不可与他们同日而语。考蜀石经毛诗残字的异同,严、王、冯三家之作皆为不可不读之书。吴氏此书则只可作为参考。陈序说他是蜀石经的功臣,似有过当。

二卷。清陈(1753-1817)撰。字仲鱼,号简庄,又号河庄,清海宁(今浙江海宁县)人。嘉庆元年(1796)举孝廉。曾入都从钱大昕、翁方纲、段玉裁游。又客吴门,与黄丕烈交。为人博学好古,强于记诵,尤致力于训诂,精于校勘。治经宗汉儒许、郑。著有《说文解字正义》二十卷、《说文声系》十五卷、《经籍跋文》一卷、《石经说》六卷、《恒言广正》六卷、《诗人考》三卷及《蜀石经毛诗考异》二卷。辑录校勘各类书多种。是书据《蜀石经毛诗》残本及传笺正义释文、唐石经并诸家刻本,考其异同,句订而字正之。其文字之异同,多足证旧本之讹误,故阮元《十三经注疏》校勘记多加援引,由此可知是书实为校勘者之助。然校刻之疏漏,亦所难免。有拜经楼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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