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心解
四卷。清沈梅撰。梅字雪友,浙江会稽人,治法家言,兼研经学,著有《易书诗礼心解》,后多散佚,止存一百五十余条,分为四卷。卷首有贺熙龄、何绍基二序,卷末有谭光祜跋,极称沈氏其人。今按,卷一,解“讼·九二”,认为“讼而不已,必有废置之忧,其邑人亦有株连扰累之患,不克讼,不特二无眚,其邑人亦无眚也。”卷二,解“赎型”,认为“轻刑怙过不悛而得赎,重刑情法可议而不得赎,于宥过刑故之义何居?”又说:“所谓疑则赎者,谓疑于情,疑于法,非疑于辞也。五辞不简,自有正于五过之法。若情法既孚而犹论赎,则富者生而贫者死,开利路而伤治化,萧望之之言是也。”卷四,解“分争辨讼非礼不决”,认为“凡听五刑之讼,必原父子之亲,立君臣之义,以权之。今律犯罪亲属得相容隐,盗则服愈亲而罪愈轻,奸则服愈亲而罪愈重。若止以听讼言之,于义似为未尽”。如此之类,都是以法律的本义解释经典,如果不是对于经、对于法律都有很深的研究,是说不出来的。卷二论古文尚书,认为古文多平易,似经过汉儒的润色。如《礼运》出于《家语》,二戴所记多有不同一样,《史记》引《尚书》也往往与今文古文不合,因此不应斤斤计较字句,把古文尚书斥为伪书。也自有其所见。他条也多引证详核。有道光八年兼山堂集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