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氏遗书
三种,五卷。明末清初费密(1623-1699)撰。费密字此度,号燕峰,新繁(今属四川省)人。曾组织地主武装对抗张献忠农民起义军,失败后流寓江苏泰州,著书终身。主张“道”应“致用”,反对理学空谈。著有《中传正纪》等。《费氏遗书》收《弘道书》三卷、《荒书》一卷附札记一卷(唐鸿学撰)、《燕峰诗钞》一卷。其中《荒书》记农民起义军于蜀中活动始末,可为考明清史之旁证。有民国年间大关唐氏刻本。
三种,五卷。明末清初费密(1623-1699)撰。费密字此度,号燕峰,新繁(今属四川省)人。曾组织地主武装对抗张献忠农民起义军,失败后流寓江苏泰州,著书终身。主张“道”应“致用”,反对理学空谈。著有《中传正纪》等。《费氏遗书》收《弘道书》三卷、《荒书》一卷附札记一卷(唐鸿学撰)、《燕峰诗钞》一卷。其中《荒书》记农民起义军于蜀中活动始末,可为考明清史之旁证。有民国年间大关唐氏刻本。
一卷。明刘椿撰。此书用“泣颜回”等套曲来分述经文,从“冀州”始,到“导水”而止,共七出。此书没有述及疆域和田赋,因为作者另外还作有“疆域歌”、“田赋诀”。书中导山导水特别详明,于山则别其方向,于水则记
十二卷。旧本题梁溪流寓李药师撰,但不详其生平事迹。书中自序中称:唐朝李靖以三等法教士,故亦以三等法治病。此书分为十二门,皆为论医目之法,故曰“金鑱”,为取佛书金鑱刮眼之义。
一卷。清谭吉璁(详见《延绥镇志》)撰。武举,乃我国封建社会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,始于唐代,后历朝皆因之,不定期举行,至明代中期始定武乡试、武会试之制,清代沿袭,考试科目分外场和内场,分别为
四卷。明郝敬撰。该书专释卦序之义,认为《序卦传》当冠于篇首,如衣之挈领,所以书名《易领》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据浙江郑大节家藏本著录存目,该本卷前标明条“山草堂集第二内编”。今北京图书馆收藏明万历、崇祯间
十二首。清金人瑞(1608-1661)撰。金人瑞原名采,字若采,明亡后改名为人瑞,又改名喟,字圣叹,后以字行世。江苏吴县人,明诸生。其性格怪僻狂放,采取傲岸嘲世的人生态度,绝意仕进。顺治十八年(166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清吴琠,山西沁州(今沁水)人,康熙四十二年(1703年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,卒谥文端。该书即记文端崇祀事宜。现有康熙刊本。
一卷。周申不害(约前385-前337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申不害,战国时郑国人,曾任韩昭侯的相十五年,主张法治,重视“术”,强调加强君主专制。《史记·老子申韩列传》称有《申子》二篇,《汉书·艺文志》称六篇
一卷。近人王维成撰。王维成,其人不详,撰有《老子化胡经考证》一卷。关于老子入西戎化胡之说,由来已久,但具体起于何时,没有定论。一般认为,此说约起于东汉,渐成于魏晋之际,定型于晋以后。经南北朝及隋唐,每
一卷。清毛先舒撰。先舒(1620-1688)字稚黄,后改名騤,字驰黄,钱塘(今浙江余杭县)人。明诸生,入清不仕。先后从陈子龙、刘宗周学。工诗文、精韵学。尚著《韵学通指》、《韵白》、《韵学指归》、《唐韵
八卷。明唐文凤撰。唐文凤,字子仅,号梦鹤,安徽歙县人,生卒年不详。唐文凤与祖元父唐桂芳俱以文学擅名。永乐中荐授江西兴国县知县,政绩颇著,后改赵王府纪善。卒年八十六。著有《悟冈集》八卷。此集为程敏政所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