钓矶立谈
一卷。此书现有二本。一本为叶林宗从钱曾家宋刻抄出,不著撰人名氏。前有自序。另一本为曹寅所刊,而题曰史虚白撰。但不足为据。其书杂录南唐事迹,并加以论断。有知不足斋本、栋亭十二种本,淡生堂余苑本、《笔记小说大观》本。
一卷。此书现有二本。一本为叶林宗从钱曾家宋刻抄出,不著撰人名氏。前有自序。另一本为曹寅所刊,而题曰史虚白撰。但不足为据。其书杂录南唐事迹,并加以论断。有知不足斋本、栋亭十二种本,淡生堂余苑本、《笔记小说大观》本。
十卷。宋孙觌(1081-1169)编。其生平履历见《鸿庆居士集四十二卷》条。其门人李祖尧为之注。其注中多取孙觌自著诗文以资考证。因李祖尧亲从孙觌游、较之任渊注陈师道、黄庭坚诗闻见更为有据。注释准确,典
一卷。后周沈重撰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沈重字德重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市)人。其博览群书,善诗、礼及左氏春秋。初仕梁,为都官尚书,后被征入周。诏令讨论五经,并校定《钟律》,授骠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。
四卷。清张锡纶撰。张锡纶,字念黻,直隶安肃人。同治三年(1864年),署淄川县知县。是书杂记僧格林沁率兵平定淄川刘得佩起兵反清事,及锡龄办理善后事宜。此书系作者据亲身经历之事撰成,史料价值较高,书后附
三十卷。明曾同亨撰。同亨字于野。江西吉水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四年(1535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改礼部、吏部。历员外郎中、南太常卿、大理卿,迁工部侍郎,进本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,以病归。起南吏部尚书,加
一卷。清俞樾撰。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,自称“未离训诂,然精义实多”(见自序),认为《周易》的“文言”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“乱曰”,“乱,理也”。即总括文意,发明总旨之义,而《周易》中的“文言”附
一卷。无名氏撰。书前原有序,但没有署名。书后有沈侃所作的序,署有他的字为和卿,官名为陵州同知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称:“陵州始设于元,则元人作也。”无名氏可能也是元代人。书中记录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内容
(拓本)罗振玉(1866-1940)编次。振玉字式如,又字叔蕴、叔言,其后自号雪堂、永丰乡人、松翁,1866年生於江苏淮安,但不喜以淮安人自居,故其著书恒题“上虞罗振玉”。学术上,在保存内阁大库明清史
一卷。《续集》一卷。《三集》一卷。《诗存》二卷。《论文》一卷,《琐记》一卷。清林纾(1852-1924)撰。林纾,原名群玉,字琴南,号畏庐,另署冷红生。光绪举人,曾任教京师大学堂。早年参加维新运动,辛
①十八卷。是清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奉敕修撰,雍正四年(1726年)告成的一部官韵。由李光地修撰,王兰生协助,徐元梦校阅。李光地(1642-1718)字晋卿,号厚庵,又号榕村,福建安溪县人。康熙九
见《司牧马经痊骥通元论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