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陶雍
陶雍(1123-1189年),初名乌禄,女真族完颜部人。他也被誉为“小尧舜”。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孙,是金朝第五位皇帝。陶雍称帝后,下诏列数海陵王罪恶,废为庶人,并遣军切断了海陵王归路,进据中都。他外与南宋议和罢兵,内用各族人士为官,重兵镇压了契丹族起事,使统治集团内部趋于稳定,社会秩序较为安定。他还注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,重视科举、学校等文化事业,放免二税户和部分奴婢为平民,减轻农民负担,取消金银矿税,广开榷场,使金财政充足,仓廪有余,政治局面稳定,社会经济和文化呈现一时繁荣,成为金朝的全盛时期,女真族也基本上完成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。
- 熊朋来
朋来字与可,豫章人。宋咸淳登进士第,入元仕为教授。
- 朱天民
朱天民,字觉甫,丽水(今属浙江)人(清光绪《处州府志》卷一六)。理宗景定三年(一二六二)进土。为婺州东阳尉。摄金华、义乌、东阳三县。当任浙西安抚司佥厅,除平法府节度判官。事见明成化《处州府志》卷三。
- 杨华
约代宗大历前后人。曾官乌程令。与诗僧皎然交往,有诗歌唱酬。事迹略见《昼上人集》,此书卷一收录其诗1句,《全唐诗续拾》据之收入。
- 朱粹
朱粹,徽宗政和中为丰城令(清同治《丰城县志》卷七)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祩宏
(1535—1615)明僧。杭州府仁和人。俗姓沈,字佛慧,号莲池。先习儒,后为僧。居云栖寺三十余年,禅净双修。世称莲池大师、云栖大师。
- 姚守中
姚守中(约公元1290年前后在世)字不详,洛阳人,姚燧之侄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前后。在世官平江路吏。守中擅为曲,作剧有逢萌挂冠、扯诏立东宫、郝廉留钱等三种,(均录鬼簿)皆佚。太平乐府中有牛诉寃一套,大为耕犊诉苦,用意颇奇特。太和正音谱评其曲为“如秋月扬辉”。
- 吴讷
(1331—1357)徽州休宁人,字克敏。学兵法,习骑射。顺帝至正末,荐授建德路判官,兼义兵万户,守徽州。朱元璋兵至,退屯浙西札溪,战败,自刎死。
- 倪瓒
倪瓒(1301~1374),元代画家、诗人。初名珽,字泰宇,后字元镇,号云林子、荆蛮民、幻霞子等。江苏无锡人。家富,博学好古,四方名士常至其门。元顺帝至正初忽散尽家财,浪迹太湖一带。擅画山水、墨竹,师法董源,受赵孟頫影响。早年画风清润,晚年变法,平淡天真。疏林坡岸,幽秀旷逸,笔简意远,惜墨如金。以侧锋干笔作皴,名为“折带皴”。墨竹偃仰有姿,寥寥数笔,逸气横生。书法从隶入,有晋人风度,亦擅诗文。与黄公望、王蒙、吴镇合称"元四家"。存世作品有《渔庄秋霁图》《六君子图》《容膝斋图》等。著有《清閟阁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