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胡长卿
胡长卿,字元之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孝宗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进士(《吴郡志》卷二八)。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,为将作监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六)。十一年,改军器监丞(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)。光宗绍熙三年(一一九二),知崇化县(《周文忠集》卷二八(《吉州新贡院记》)。四年,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。五年,为广西转运判官(《止斋文集》卷一七《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》)。今录诗三首。
- 游酢
游酢(1053~1123),字定夫,建州建阳人。少颖悟,过目成诵。程颐一见,谓其资可适道。后程颢令扶沟,设庠序,教人召酢职学事。元丰五年,登进士,调萧山尉,改博士。以便养,求河清县。徽宗立,召为监察御史,出知和州,岁余,管勾南京鸿庆宫,居太平州。复知汉阳军,历舒、濠二州。罢归,寓历阳,因家焉。卒葬其处。酢操行纯粹,处事优裕,历官所至,民载之如父母。所著有《中庸义》、《易说》、《诗二南义》、《论语·孟子杂解》、《文集》各一卷。学者称廌山先生。
- 熊梦祥
南昌进贤人,字自得。号松云道人。工诗文,晓音律,画山水尤清古。以茂才荐,为白鹿书院山长,授大都路儒学提举,崇文监丞。以老疾归,放意诗酒,卜居娄江。卒年九十余。有《释乐书》。
- 余镗
余镗,新会人。明神宗万历十年(一五八二)举人,二十三年(一五九五)就清河教谕,迁融县知县,以入觐卒京邸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五。
- 刘汲
刘汲(?-1128年)字直夫,眉州丹稜(今属四川)人,宋哲宗绍圣四年中进士,知开封府鄢陵县。历通判隆德府、河中府,辟开封府推官,谪监蓬州酒税。宋钦宗时,起为京西路转运副使,驻守邓州。高宗建炎元年,加直龙图阁学士、知邓州兼京西路安抚使。抗击金军,力竭而亡,褒赠太中大夫,予谥忠介。
- 谢庄
谢庄(421-466),字希逸,南朝宋文学家。陈郡阳夏人(今河南太康县),出生于建康。他是谢弘微的儿子,大谢(谢灵运)的族侄。七岁能作文,二十岁左右入仕,在东宫任过洗马、中舍人。稍后,在江州任庐陵王刘绍南中郎咨议参军。元嘉二十六年(449),又随雍州刺史随王刘诞去襄阳,领记室。次年,北魏使者在彭城和刘宋谈判,曾经问起谢庄的情况,可见其声名远布。以《月赋》闻名。由于历仕宋文帝、宋孝武帝、宋明帝三朝,官至中书令,加金紫光禄大夫,故世称“谢光禄”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文震亨
震亨(1585年—1645年,享年约60岁),字启美,汉族作家、画家、园林设计师,出生于明帝国长洲县(今中国江苏省苏州市),是文徵明曾孙,文彭孙,文震孟之弟,文元发仲子。天启五年(1625年)恩贡,崇祯初为中书舍人,给事武英殿。书画咸有家风,山水韵格兼胜。明亡,绝粒死,年六十一,谥节愍。代表作《长物志》。
- 范缜
范缜(约450年—515年),字子真,汉族,南乡舞阴人。南北朝时期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、道家代表人物、杰出的无神论者。入南齐后出仕,历任宁蛮主簿、尚书殿中郎、领军长史,宜都太守。萧衍建立南梁后,任晋安太守、尚书左丞,后因王亮一事被流放广州,终官中书郎、国子博士。范缜一生坎坷,然而他生性耿直,不怕威胁利诱,其哲学著作《神灭论》,继承和发扬了荀况、王充等人的唯物论思想,是中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不朽作品。
- 王质
王质(1135年—1189年),字景文,号雪山,郓州(今山东东平)人,寓居兴国军(今湖北阳新县)。南宋高宗、孝宗时期著名经学家、诗人、文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