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勿论
格杀勿论: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 对顽抗拒捕或罪大恶极的犯人,按刑律规定,击杀致死不论及执行者的罪行
格杀勿论造句
- 演习视同战争,凡怠慢而严重貽误军情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- 敌人早已下了格杀勿论的命令,但学生们还是要上街游行示威,抗议反动派的血腥镇压。
- 军队已被指示见人就开枪,格杀勿论。
- 安全局官员已经下达了格杀勿论令。
- 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,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。
- 当局已下令,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。
- 在旧社会,反动派任意屠杀广大爱国志士,如有拒捕等事,便会格杀勿论。
- 侵略军在中国任意践踏人民的生命,常常是格杀勿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