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农本草经》药物分类法中之一类。详三品条。
病证名。麻疹后期,牙龈腐烂,以营养状态较差的婴儿为最多见。元·滑伯仁《麻证新书》:“此乃胃中伏毒,上窜阳明部分,宜用犀角地黄汤加火麻仁、滑石,以泄大肠之火,使下移毒势,上清胃火。”外用锡类散或硼砂、冰
出《太平圣惠方》。为蚱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方书名。清·叶廷荐辑。10卷。刊于1801年。本书参考并引录历代医学方书中的成方和单方,共分为四门。卷1~3统治门;卷4~6分治门;卷7~8妇人门;卷9~10小儿门。每门分述各科病症及其选方。
出《素问·刺禁论》。与解剖学同名器官同。为足阳明胃经所过。其中央有乳头,属肝;乳头周围有乳晕。
十二经筋之一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足少阴之筋,起于小指之下,并足太阴之筋,邪走内踝之下,结于踵,与太阳之筋合而上结于内辅之下,并太阴之筋而上循阴股,结于阴器,循脊内挟膂,上至项,结于枕骨,与足太阳之筋合
痰证之一种。①《医学入门》卷五:“痰病尤多生于脾,……留于胃脘,多呕吐吞酸,嘈杂上冲,头面烘热,名曰火痰。”②即热痰,见《杂病源流犀烛·痰饮源流》,详该条;③即外感燥痰,见《症因脉治·痰症论》。详该条
见《广西药用植物名录》。为牛至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鼠妇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肝受寒邪所致的病证。《金匮要略·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》:“肝中寒者,两臂不举,舌本燥。喜太息,胸中痛,不得转侧,食则吐而汗出也。”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·五脏中寒证》:“肝中寒之状,其人洒洒恶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