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籍考
见中国医籍考条。
见中国医籍考条。
见《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》(北京方)。朱砂、薄荷冰各105克,甘草1800克,糯米粉720克,石膏480克,滑石360克,公丁香、砂仁、肉桂、紫豆蔻各7.5克,冰片60克,麝香、牛黄各0.9克。为细末,
泛指自肘至腕的肌肉。《灵枢·论疾诊尺》:“尺肉弱者,解,安卧脱肉者,寒热,不治。”
书名。1卷。清·刘吉人撰。刘氏认为在需要调理的慢性病中,“内有伏邪为病者,十居六七,其本脏自生之病,不兼内伏六淫,十仅三四”(见自序)。书中分别阐述伏燥、伏寒、伏风、伏湿、伏暑、伏热的证治较详。此书有
【介绍】:见卢和条。
证名。指黑睛部位病痛。详目痛条。
见寿世编条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即藕节,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708~769【介绍】:唐代医生。字之巽。曾与崔沔同学医于兰陵萧亮,尽得其传。
见《针灸聚英》。即进针法,见该条。
五治法之一,亦是八法之一。即和法。具有调和、和解、缓和等作用。对不适宜于汗、吐、下的病证,则采用和法。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,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,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,也属和法。和之不已,再用取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