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为小通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古今医统正脉全书条。
见《中国植物图鉴》。为铃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络石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虚实错杂病证的治疗法则之一。①寓,寄托。把攻之目的,寄托于补法。如胎死腹中属于气虚不足的患者,用黄芪120克合开骨散(川芎、当归、血余、龟板)以下死胎。②寓,寄居。在补剂中加入一、二攻邪之药。《温病条
见薛立斋·《女科撮要》。即临产。详该条。
见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。为熊胆之别名,详该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于翰林医官院,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,官阶从八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古病名。十水之一。《中藏经·论水肿脉证生死候》:“黑水者,其根起于肾,其状先从足肤肿。”参见十水条。
【介绍】:宋代医家。生平欠详,撰有《经验名方》一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