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医学分科的一种。明太医院内共设十三科,疮疡为其中之一。是专门治疗肿疡、溃疡、金疮等疾患的。相当于现在的外科。参见十三科条。
属清法范畴。火乃热之甚,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。火性炎上,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。但火证有虚实之分,实火宜泻热,虚火宜补水。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,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,既清其热,又起
属寒下法。用寒性而有泻下作用的药物通泄大便以泻去实热的治法。本法即如抽去锅底燃烧着的柴草,以降低锅内的温度一样,故名。参见寒下、急下存阴各条。
十五络脉之一。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即足少阴络脉,见该条。
亦作鬓角,位于耳前方鬓发下垂处。
见保赤汇编条。
见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赤白带下。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原始》。为胡芦巴之简称,详该条。
见《景岳全书·外科钤》卷六十四。即蜡矾丸,见该条。
医论著作。3卷。清·孟今氏撰于1902年。本书旨在阐述医治医界弊病的医法,故题名为《医医医》。作者分别指出历代统治者不重视医药,有些患者骄奢淫逸,重财轻命,有的医生不学无术,误人性命的时弊,颇多精辟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