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气郁
即肝郁。详该条。
即肝郁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伤科汇纂》卷六。多因跌打、压撞所致。可伤一骨或数骨,以第一和第五掌骨骨折为多见。伤处肿胀、疼痛、压之加剧,在折端有陷下或突起畸形,触摸时可有骨声,活动受限。治宜手法整复,夹缚固定。用药参见骨
病名。又名陈伤。患者有明显的外伤史,因伤后未能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彻底,以致瘀血结而不散或散而未尽所致。原伤处隐痛,经久不愈,时轻时重,并常因劳累而诱发痛胀加剧。证治参见损伤瘀血条。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志》。为亚麻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十四。即定志丸第一方,见定志丸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叶氏女科证治》。指妇女于月经期间呕吐蛔虫。王伯龙《养儿宝》:“经来寒热,四肢厥冷,大汗不止,呕吐蛔虫。宜用乌梅丸、当归四逆汤。”
润燥法之一。治疗大肠燥热而便秘的方法。患者大便干结、口臭唇疮、面赤、小便短赤,苔黄燥,脉滑实,用麻仁丸。
《外科大全》卷四方。大黄、黄柏、远志各等分。为末,猪胆汁和成锭,雄黄为衣,阴干,用时以米醋磨如墨,以鹅翎蘸药,频涂患处。治一切肿毒热疖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多因头风痰火所致。“视瞳神深处,有气一道,隐隐袅袅而动,状若明镜远照一缕青烟也。……动而定后光冥者,(眼)内证成矣”(《张氏医通》卷八)。类今之玻璃体混浊,参见云雾移睛条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四方。黄连、紫草茸、芍药各三钱,生地黄九钱。水煎浓汁,加水磨犀角汁和服。治痘毒。
病证名。指崩下之血杂有五色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三十八:“五脏皆禀血气,五脏之色,随脏不同,伤损之人五脏皆虚者,故五色随崩俱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