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七十六。又名小儿遗毒烂斑。系胎儿感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。其症重者,婴儿出生后,周身皮肤红赤,脓血淋漓,腐烂成斑;甚则毒攻九窍(眼、耳、口、鼻、前后阴),产生烂斑,皮肉损坏。轻者,婴
睫毛的简称。详该条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即白鲜皮,详该条。
见《诗经》。为茜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寅时。《素问·金匮真言论》:“平旦至日中,天之阳,阳中之阳也。”《素问·脏气法时论》:“心病者,……平旦静。”详十二时条。
即第三磨牙。详真牙条。
【介绍】:元代庆元路(今浙江宁波)人。与其父陈瑞孙同著《难经辨疑》,已佚。
见《红河中草药》。为小红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多因经期产后,余血未尽,继受寒凉,或情志内伤等,致使宿血停滞,凝结成瘀,内阻冲任胞脉,碍血下行,血滞胞中。症见经前或经行之时,小腹刺痛拒按,经血量少、有块,血块下后痛减。治宜活血祛瘀。方用膈下
舌尖灰黑苔,有刺而干。为邪将入里,兼有食滞。症见发热口苦,耳聋胁痛。宜表里清解、消滞和中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