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伤科汇纂》难溃·《可法良规》云∶大抵脾胃主肌肉,腐溃生肌,全在脾胃,气血两旺。倘治者不识病机于补助,故有死肉不能溃而死者;有死肉已溃,新肉不能生而死者;有死肉溃,新肉生,疮口久不能敛而死者。此三者,皆失于不预为补益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