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吧>中医中药>中医典籍>医方考>眼疾门第六十一

《医方考》眼疾门第六十一·

叙曰∶眼,五官之一也。匪明则无以作哲,故眼重焉。医眼有专科,亦以其重耳。今考名方十五首,夫人酌其宣而用之,则复明之一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