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专治麻痧初编》疹期·
出疹之候,初热一日至次日鸡鸣时,其热即止,止存五心微热,渐见咳嗽,鼻流清涕,或腹中作痛,饮食渐减,到申酉之间,其热复来,如此者四日。用手满按发际处甚热,其面上热少减二三分,咳嗽连声,面燥腮赤,眼中多泪,喷嚏频发,或忽然鼻中出血,至五日其热不分昼夜,六日早时其疹出于两颊下细细红点,至午时两手背并腰下及浑身密密俱有红点,七日普遍掀发,其鼻中清涕不流,喷嚏亦不行,七日晚两颊颜色渐淡,此验出疹之要法。
凡疹热六日而出一定之规也,若医者无识,用药太早耗散元气,及至出时变害多矣。
或嗽而变喘,或出一二日即隐,或作大泻,或合目而喘,此医者用药不当之害也。吾家治法定不在五日内用药,必待见疹方用徐徐升表,然用药亦有次第,凡一剂必作十余次饮之,况疹在皮肤之间,若作一次服,则药性催之太急,每至谵语烦躁,故当慎之。
景岳曰∶按此万氏之法,谓医家用药太早恐致耗散元气,故必待见点而后施治,及作一次服恐药性催之太急,皆惟恐无益而反以致害。此固其心得之法也。然以愚见,则医有高下,药有宜否,但使见有确真,发无不当,则于未出之前,或解或补,必有得预防之力,以潜消其毒者;既出之后亦必有善调之方,而不致催急者,此在善与不善或不嫌早与不早也。尝见庸流之误治者,多是诚不服药,为中医也。此万氏之说,所以不可不遵。
凡疹热五六日必出矣。医者用药见不能散,父母见药不效,医者见热嗽不能除,或以别证治之,病家又或更医,此世之所以误者多矣。